2009-12-28

  2009年12月28号。

  夜,宅在宿舍。

  我们实验室的网址:

  http://59.77.36.23

  在自己的博客上宣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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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How to Pronounce Linux

Ever wonder how to pronounce Linux? Ever wonder why so many people pronounce it differently? Well, you can stop wondering.

There are three common pronunciations of Linux. All three are quite acceptable, because everyone knows what is being talked about when you use any of them, and that's all that is important. However, if you are wondering what truly is the "proper" way, it will be explained here.

The only proper pronunciation is the one used by Linus Torvalds himself. The name Linux is a derivative of his name, and thus is pronounced like his name. Linus pronounces his name "Lee-noos", so Linux is properly pronounced "Lee-nooks".

A linguistically acceptable pronunciation is based on the Anglicized pronunciation of Linus, which is "Lie-nus". Hence, an acceptable Anglicized pronunciation of Linux is "Lie-nuks".

However, there is a third common pronunciation of Linux, which is "Lin-icks" (or sometimes "Lin-ucks"). This pronunciation has no basis as a linguistic derivative. It does, however, sound more like "Unix", which is probably the reason it came about.

In the end, it is irrelevant. You say to-mah-to, I say to-may-to. Who cares? Either way, it's still a juicy red fruit that tastes good on a hamburger. How you pronounce Linux is far less important than whether you use it or not!


Tag: linux
2009-07-11

                                                如何正确发音:linux

别以为它那么简单?实际上,在你不注意的时候,你已经发音错误啦!

 它有三种正确大发音,三种都是正确的。

  唯一真正正确的发音是由Linus Torvalds他自己那样称呼的。实际上,linux就是来源于他的名字,他的名字是 "Lee-noos",所以我们应该这样说:"Lee-nooks" 来作为linux大发音。

  第二个是单纯从语法上来讲,一种正确的基于 Anglicized pronunciation 规格的发音是:"Lie-nuks",在这种发音中Linus被发音为"Lie-nus"。

   第三个是从linux的渊源上来得到的发音,因为linux可以说根源于Unix,所以我们可以把linux叫做"Lin-icks",或者是"Lin-ucks"。


Tag: linux
2007-09-27

 冰原 少年

  这个小说是我以前大二的时候写的,距离现在已经好长时间了。后来这个小说进行修改后,我将它规划到自己一直构思的的那部小说里面去——虽然之前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过后面发生的故事。整个故事围绕的背景就是神秘的阿兹特克人,一个本来是在南美洲的文明,在我的小说里面将它移到了一个架空的冰雪世界里面去。

  冰原的世界,是一个荒凉的世界,是昼与夜的世界。这里一年的时间中,有一半是无边的白昼,有一半是无尽的黑夜。
  很少有动物能生活在这里,只有那些最强壮的活了下来。
  强者生存,这是冰原的唯一的法则。
  少年生活在这里,他的族人生活在这里。
  冰原的风是危险的,在有风的时候,外出是致命的。
  少年一人走在荒芜的冰原上。四面除了白色的冰盖和搀杂着冰屑的风,什么都没有。
  少年停了下来,他在寒风中嗅到了一丝不平静的味道。
  四周还是什么都没有。


  冰原上的风,一直在刮着。没有人能在这样的境况在冰原上活下来。连熊也不例外。冰原大陆上的人类阿兹特克人,聚居在惠茨罗伯底里戈壁——冰原大陆上Lichen苔藓大多生长在这里。诸神降临之城,这是阿兹特克人对他们居住之地的称呼。(惠茨罗伯底里,阿兹特克人所供奉的神灵。他是战争和胜利之神,他与鹰结合,又成为白昼与太阳的象征。)
  “他回来了!”嘹望的猎手的声音在颤抖。
  “不可能!不可能!没人能在泰拉洛克的怒吼中活着出去!”族长脸上的惊讶凝固了“他回来了!”
   风中,少年的身影逐渐清晰了起来。他似乎不是一个人。他拖着一个庞大的血红的物体走来,那血红的物体在白色的背景中分外显眼。血红,那是惠茨罗伯底里的颜色,是太阳的颜色。
   族长的脸色凝重了起来。
   族内的人们聚集在了诸神降临之城的城口,他们像看着惠茨罗伯底里一样的崇敬地看着归来的少年。
   少年拖着一只被猎杀的熊,熊已死去多时了,血已凝成了冰块,紧紧地贴在熊的尸体上和少年的脸上。少年冷冷地看着赶来的族长和其他的猎手。
   太阳渐渐向下落去,冰原大陆的四周慢慢陷入了黑夜的掩盖之下。空中月亮和星辰的光影开始出现,惠茨罗伯底里的姐姐考约尔克兆圭在夜空中散发出五彩的光暇,冰原在光暇的照映之下变的透明和多彩。冰原大陆湮没在这五彩的暇光之中。风,慢慢地停了下来。四周的怒吼平息了,冰原大陆安静了,沉浸在浪漫的安谧之中。太阳神殿血红的光辉黯淡了下去,月亮神庙银色的光辉开始出现。冰原大陆的白昼结束了,它的黑夜来到了。
  “我回来了,在惠茨罗伯底里的光辉消没之前回来了。”少年对族长说。他把拖着的熊丢到族长的面前,冷漠地指着熊死去的尸体。
  “这是我的猎物。”少年环顾了一下四周“我实现了誓言,现在我是一个猎手了。我母亲现在在哪?”
   猎手们面面相觑,他们都看着族长寻求帮助。四周一片沉默。

     

   夜,冰原上的漫长夜,是属于考约尔克兆圭的夜。冰原上,一年为一哈布(Haab),一哈布为18个月,每月20天。360天为一吞(Tun),每年有什米(Semi)个吞属于惠茨罗伯底里的的白昼,什米个吞属于考约尔克兆圭的黑夜。每年在白昼和黑夜之间有五夜属于华洁(Vazeh),是冰原大陆一年中最美丽的时候。深邃的天幕中,一丝丝五彩的光暇轻柔地飘逝,考约尔克兆圭银色的光环,伴着星辰安谧地哼着无声的歌。残酷的冰原在温情的光影变得中透明而晶莹。少有的微风,带着考约尔克兆圭的气息,给人以放松的情绪。甚至连夜幕下狼群的啸声,也象浪漫的恋人的呼声,久久回荡在华洁的夜空。
  月亮神庙在华洁到来的时候开始发出银色的光辉,整个惠茨罗伯底里戈壁都照映在这圣洁的光辉之中。修赫卡胡特利之祀,火种之祀就在每年华洁的时候,在诸神降临之城的中心——魁扎尔科亚特尔广场举行。往常只有成年的猎手才有资格参加这个由大师魁扎尔科亚特尔主持的祀,但今年似乎却有些不同。
   

  卓金的星光,在黑夜中是最清晰的星光。它是指引亡者灵魂归宿的星光。
  献祭者的灵魂,随着黑暗中那微小的光亮,来到神的身边,去享受那永久的睡眠和安宁。
  夜幕下的冰原,只有些许星辰的倒影。冰原上的夜,是沉静的夜,是属于考约尔克兆圭的夜,是狼群肆虐的夜。
  黑夜,永远是让猎手安眠的黑夜。
  狼,不象熊那样孤僻,它们聚集在一起,在冰原上游荡。没有猎手能孤自一人战胜聚集的狼群,狩猎的猎手反而常常变成狼群的猎物。狼群,它们是猎手的噩梦。
  少年奔跑在冰原上,向黑夜的影子一样,远远把诸神降临之城甩在身后。
  耳边的狂风,象进入灵魂的寒冷,占据整个心灵。那是周围死寂的黑夜在呼吸。
  空旷的冰原上有的只是黑暗。
  他抬了抬头,卓金的光辉在前方指引他的方向。
 “我是在向我的归宿奔跑。”他喃喃自语。
  前方仍是一片黑暗,只有夜空中的卓金和一些暗淡的星辰永恒地闪烁。

 日出了。
 黑夜过去了,星光隐没在冰原边缘上缓慢变红的天际,深邃的天空渐渐变的蔚蓝。黯淡的冰原显现出纯洁的白色,吹过的风带着一丝温暖的气息。天际的远方,在蔚蓝的背景上漂柔着染红的白云,它以不可察觉的速度缓缓扩散开来,被风一点点的吹开,消散,直至与蔚蓝的天空融在一起。
 惠茨罗伯底里出来了,他鲜红的轮廓的顶端,在渲染的云彩的陪伴之下,象远方的山丘的顶端,在空旷的天际上那么的突出和耀眼。冰原活动了起来,光芒随着惠茨罗伯底里的升起传遍整个冰原。慢慢的,惠茨罗伯底里的威严,全部出现在了天空。光芒散开来了,一切都由绚丽的红色而变得清晰可辨,万物尊敬地向惠茨罗伯底里致敬。
 这是日出的黎明。 
 少年吃惊地注视着远方的云彩。在冰原上,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天际上会有如此洁白无暇的东西。这是他一生以来第一次看到天空中飘动的白云。
 他说不出话来了,他的心绪被着壮丽的日出完全占据,身躯的疲劳和痛苦,在惠茨罗伯底里的光芒的洗沐下全然消失。
 他沉浸在自然的美丽之中,过去的阴影被远远的抛在脑后。他尽情的享受着这一刻,心在这平和的景观中变得安定和平静。
 没有什么能让他再一次想起他刻意回避的曾经,也许只有他手上留下的永恒的疤痕才会让他回到可怕的回忆中去。那是发现黑耀石的过去,但那也是他今生最可怕的经历。


Tag: 占星师
2007-09-11

十年,那时那刻,人生只若初见

  书桌上,砌上一杯绿茶,看着它白色的蒸汽逐渐融入周围的空气。外面雨点的敲击声一如以往,打在种植的花卉植物叶子上,滴滴答答的。因为居住的小区就在岷江河边,这样的雨天还能嗅到河水涩涩的泥土味,就象品到口中的绿茶那种淡淡的苦涩,亦是过往的曾经在不知不觉中从手中滑落的忧伤。


  一直都没有感到过去的时间已经过去,仿佛自己愿意,总还是能走回十年以前;
  仿佛推开自行车棚,还能看到自己和王恒他们在一起的欢笑,因为那个下雨天大家有人没有带雨伞,有人带了,但是却决定一起淋着雨推着车回去,让老天自己下雨去吧的豪情;
  仿佛还没有忘记,大家一起经历的中学里的各科考试时的充实和痛苦,以及考试考好后家人给我买上一本自己喜欢的小说,比如“百年孤独”,就是现在自己都还记得初一第一次半期考试自己得了第三名,钟一鸣得了第二名时——于是人称钟二鸣;
  仿佛还能听见,在上学路上遇到陈帆,于是两人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还用英语聊着天,虽然就当时的水平而言,聊的内容估计也特二的那种——当时路上行人一定都是在流汗,Family Ablum USA,英语从以前就是自己的一个hobby而非功课;
  仿佛还能在一起,几个好友生日,大家一起聚会,记得当时在辜晓荷生日那天一堆人在她家看的狮子王的电影,后来又玩仙剑奇侠传的游戏,收拾过去的书籍的时候,从角落里面拖出的几本BOOK WORM上面写的祝苞弟弟生日快乐的祝辞——那是我收到的果珍姐姐钟一鸣,袁莉丽,辜晓荷她们送给我的15岁生日礼物;
  仿佛还是在那些炎热的夏天,和杨圣韬,王恒,谢航,钟恒他们一起参加周末上的初中奥林匹克物理培训,周末还要上课那时还很不习惯,还有到暑假的某年到川大参加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培训自己偷偷翘课,去停旁边物理班的课;
  仿佛还是在明天,还得早起背着书包到教室早读,自己还是什么什么班委——似乎是和纪律有关的,参加班委的最大乐趣在于知道好多新闻——这个优秀传统一直延续到我本科结束——尹老师当时还是我家对门邻居,以前常常看到我捧着一本书慢悠悠地上楼;
  仿佛还是在等待上课铃声,看着语文科代表张炜炜带着一堆我最不喜欢的中学语文作业进来——现在的我仍然不喜欢那些填鸭式的中学语文——本来国学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领域,中学的语文教育却让我永远喜欢不起来——虽然自己对文学一直有着很深的感情的,当时我还是化学科代表,最喜欢的事就是搞各种可以爆炸的试验,还好没有造成过意外;
  仿佛还是那些日子,我的回忆永远留在了过去,正是因为自己总是以为这些还能见到,才会恍然在我又再次开始成长的某一天发现,过去的好友过去的时光已经再也找不回来了,过去的好友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才会觉得鼻子开始酸酸的……
  十年了啊……
  我也还是13岁那年的我,但我的朋友们却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啊……


  直到开始研究生的日子,我才发现一切开始变了。下巴上的胡须天天都得剃了,否则就会长得老长;已经不需要再去找个公教,然后被着很多沉沉的书去泡上一整天,因为现在有了一个自己的实验室位置了;身边的好友都是新结识的杀人群killer社区的朋友,大家相识已经一年了,就像一家人一样的朋友们——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自己开始感到害怕孤独了,这才发现过去的自己正是因为有了多年的朋友,才会让自己没有感觉到孤独。
  回家又再次遇上了过去的好友们,恍然之间才发觉已经这么多年没有联系过了——大家的相貌开始比起过去成熟了起来,依稀留有过去的痕迹——有的已经在国外读书一年有余了,有的一边上课还一边当辅导员,再次联系才发觉过去的友谊的弥足珍贵,才发现好友间想要顷述的话太多太多,才发觉一个傻傻的自己失去了太多太多了……
  现在的自己才开始后悔了,但是后悔也无法拾起过往的时光了。那年我17岁,踏入了大学的门,而时光也定格在了那天。
  时间是永远没法用其他东西来替代的——尤其是一个人的感情,当我再一次站在人生的分岔口上的时候,我开始真正地开始成长了,但我离毕业离开厦大的时间却也只剩下不到两年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也许自己不会留下这么多遗憾,自己才会明白到底什么才是最珍贵的东西。失去了以后,就再也找不到了。曾经以为即使我没办法把握过去,但是我却能真正去把握自己的将来,但是无论怎样的将来,能有这多年感情的朋友就只有过去在一起的朋友了,时光的流失是唯一的,我这才理解到所谓时光中慢慢积累的感情。
  选择走下去的路,我会一直走下去的,考GRE,托福,申请,签证,为了继续追求自己的梦想——但我再也不会在懵懵懂懂中中丢失掉自己过去的感情了。真的真的,我是需要开始成长了……


Tag: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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